第200章  大明钱庄放贷就是与民争利,太子监国你们怎么不继续反对了? (第2/5页)
再加上古代交通不便,贫苦的百姓出门基本靠走路。
一天根本走不了多远,还没来得及逃跑,就会被抓回去。
最为关键的是,户籍制度的约束力很大,人们想外出必须向官府申请。
如果没按照规定走了,那就是黑户,被发现后果更惨。
如果欠钱的人实在还不上钱,出借人会用自己的势力,强硬逼迫借贷人以土地、房屋,或人身作为抵押,最终转为质押借贷。
质押借贷则是根据“质”的不同,分为物质和人质。
所谓的物质是指以财产作为担保,来向别人借钱。
据《后汉书·梁冀传》记载:东汉外戚梁冀为人积善钻营,经常收集富商们的信息,然后去强行借钱。
他发现富商孙奋家中颇有钱财,就带着几匹马来到孙家。
随后梁冀要把几匹马抵押给孙家,同时借走五千万钱。
孙奋当然不愿意,只答应借给他三千万。
最终梁冀恼羞成怒,以莫须有的罪名抄了孙奋的家。
这是史书上有记载的,最早质押借贷案例。
虽然借贷人利用强权,将出借人害得家破人亡,不过这也说明质押借贷早已有之。
如今最有资格利用强权的大明皇室是出借人,面对把官员当韭菜的朱元璋,又有谁敢多欠钱不还的老赖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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