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95章 (第3/5页)
既然人家出发点是好的,张俊也就不以为意了。
聂荣光翻开一页资料,道:“张俊同志,想必你很熟悉《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的暂行规定》这个文件吧?”
张俊心想,他们问完婚姻问题,又要问个人财产问题了吧?
他脸色沉静的道:
“我知道,这是市里根据省里的相关文件要求,做出来的规定。要求全市各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和中层岗位负责人,必须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。”
聂荣光赞许的点头,道:“那你知不知道,有哪些个人重大事项,是需要汇报的吗?”
张俊略微想了想,答道:“《规定》要求,报告人应将七个方面的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报告。”
随即,他把这七个方面的个人重大事项,一一做了说明。
“一是本人、配偶、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或买卖住宅、商品房、门店,购买小汽车、出租门店等情况。”
“二是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等办理情况。”
“三是本人、子女与外国人通婚和配偶、子女出国(境)定居以及子女出国留学的情况。”
“四是本人因私出国(境)和在国(境)外活动的情况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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